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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学院

英文名:XICHANG COLLEGE 简称:“西院” 所在地:凉山 院校代码:10628 类型:综合类

省属本科高校
  • 西昌学院招生简章

西昌学院2020年外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07-13
二级学院专业名称计划数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层次总计355102515203020205020154020302020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土木工程15555本科水利水电工程15555本科工程管理15555本科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205555本科财务管理205555本科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旅游管理15555本科农业科学学院烟草1055本科资源与环境学院土地资源管理15555本科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5555本科信息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205555本科理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205555本科体育学院体育教育30101010本科外语学院英语205555本科教师教育学院应用心理学1055本科文化传媒学院汉语言文学15555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1010本科艺术学院音乐学1010本科美术学25438244本科视觉传达设计25366433本科环境设计25366433本科舞蹈学55本科详情
西昌学院2020年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07-13
序号所在学院专业名称科类计划数校区类别收费标准1农业科学学院0834-2580028风景园林文理60北校区41002农学理科60北校区37003食品质量与安全理科60北校区41004烟草理科60北校区37005园艺理科60北校区37006彝语言文化学院0834-3958508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彝加)文科150南校区师范类37007数学与应用数学(彝加)理科100南校区师范类41008行政管理(彝加)文科60南校区37009烟草(彝加)理科40南校区370010土木工程(彝加)理科40南校区410011动物科学学院0834-2580034动物科学理科60北校区370012动物医学理科90北校区370013水产养殖学文理40北校区370014制药工程理科90北校区410015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0834-2580148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科120北校区410016机械电子工程理科60北校区410017汽车服务工程理科40北校区410018信息技术学院0834-2580908电子信息工程理科120北校区41001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科150北校区410020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0834-2580032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理科60北校区410021工程管理文理94北校区410022水利水电工程理科120北校区410023土木工程理科150北校区410024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0834-2580190城乡规划文理90北校区370025行政管理文理90北校区370026旅游管理文理90北校区370027资源与环境学院0834-2582976环境科学与工程理科110北校区410028土地资源管理文理110北校区370029经济管理学院0834-2580031财务管理文理150北校区370030电子商务文理90北校区370031工商管理文理90北校区370032金融工程文理80北校区370033艺术学院0834-2581701环境设计文理70北校区艺术类600034美术学文理100北校区艺术类800035视觉传达设计文理70北校区艺术类600036音乐学文理80北校区艺术类800037舞蹈学文理60北校区艺术类800038文化传媒学院0834-3958494播音与主持艺术文理90南校区艺术类800039汉语言文学文理150南校区师范类370040网络与新媒体文理90南校区370041理学院0834-2581983材料科学与工程理科60北校区410042化学理科60北校区师范类410043化学(公费)理科35北校区师范类免费44数学与应用数学理科90北校区师范类410045教师教育学院0834-3957822应用心理学文理60北校区师范类410046小学教育文理80北校区师范类370047小学教育(公费)文理87北校区师范类免费48学前教育文理60北校区师范类370049外国语学院0834-2580069翻译文理60北校区370050商务英语文理60北校区370051英语文理90北校区师范类370052体育学院0834-2581235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文理60北校区370053体育教育文理210北校区师范类370054体育教育(公费)文理30北校区师范类免费55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农学理科50农职院柳城校区37002020年专科及预科分专业招生计划序号所在学院专业名称科类计划数校区类别收费标准1动物科学学院0834-2580034畜牧兽医(本土人才计划)理科40北校区免费2体育学院0834-2581235体育教育(本土人才计划)文理40北校区师范类免费3体育教育(公费)文理20北校区师范类免费4彝语言文化学院0834-3958508语文教育(一类模式)文科30南校区师范类37005数学教育(一类模式)理科30南校区师范类37006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学院0834-3957716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本土人才计划)文理140南校区免费7少数民族专科预科文理78南校区41008一类模式本科预科文理57南校区55009一类模式专科预科文理7南校区4100备注:2020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按照招生考试报公布的为准。详情
2019年西昌学院招生章程2019-06-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西昌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第三条 学校名称:西昌学院(中文名),Xichang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代码:10628。第四条 办学地址: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海滨中路24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形式: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    第七条 毕业证书: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西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昌学院;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西昌学院。◆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 西昌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西昌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第九条 西昌学院下设西昌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西昌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有: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社会人才需求、经济发展要求、学校实际,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情况;组织和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1.学校监察处:0834-2580015、25801112.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置的考生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0834-2580015、2580111◆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安排当年的招生专业和计划。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预留计划规定,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给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四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在105%以内)。第十五条 除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第十六条 学校的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4125px,女生身高不低于3875px;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4250px,女生身高不低于4000px。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第十八条  我校彝加彝单类专业,限招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彝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限招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第十九条  我校2019年在四川省招收公费师范生,招生范围、专业等事宜,依据四川省招考委《关于做好我省省级公费师范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9〕11号)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组织师范面试,面试不合格者转入本校相关专业学习。第二十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    第二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投档成绩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学校不组织单独考试)和文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预留计划规定,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费用。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公费师范生的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已形成以奖、贷、勤、助、补为主的资助帮扶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邮政编码:615013    招办电话:(0834)2580038、2580029    学校网址:http://www.xcc.edu.cn    第二十七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西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西昌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2020年西昌学院招生章程2020-07-01
西昌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第三条  学校名称:西昌学院(中文名),Xichang 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代码:10628。第四条  办学地址: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海滨中路24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形式: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    第七条  毕业证书: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西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昌学院;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西昌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  西昌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西昌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第九条  西昌学院下设西昌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西昌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有: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社会人才需求、经济发展要求、学校实际,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情况;组织和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委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1.纪委办公室:0834-25801112.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置的考生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0834-2580111◆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安排当年的招生专业和计划。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预留计划规定,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给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四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在105%以内)。第十五条  除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第十六条  学校的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第十八条  我校彝加彝单类专业,限招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彝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限招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第十九条  我校2020年在四川省招收公费师范生,招生范围、专业等事宜,依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组织师范面试,面试不合格者转入本校相关专业学习。第二十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第二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投档成绩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四川省考生根据专业成绩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余省份考生根据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预留计划规定,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费用。我校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对学生收取费用。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公费师范生的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已形成以奖、贷、勤、助、补为主的资助帮扶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邮政编码:615013    招办电话:(0834)2580038、2580029    学校网址:https://www.xcc.edu.cn    第二十七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西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西昌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2017年西昌学院招生章程2017-06-23
2017年西昌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西昌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第三条 学校名称:西昌学院(中文名),Xichang 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代码:10628。第四条 办学地址: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24号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海滨中路24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形式: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    第七条 招生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给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第八条 毕业证书: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西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昌学院;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西昌学院。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1.学校监察审计处:0834-2580015、25801112.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置的考生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0834-2580015、2580111◆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条 西昌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西昌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十一条 西昌学院下设西昌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西昌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有: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社会人才需求、经济发展要求、学校实际,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情况;组织和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第三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二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除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四条 学校的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我校彝加彝单类专业,限招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彝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限招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七条  我校2017年在四川省招收免费师范生,招生范围、专业等事宜,依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川教[2013]44号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须组织师范面试,面试不合格者转入本校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安排当年的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二十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投档成绩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学校不组织单独考试)和文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预留计划规定,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费用。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已形成以奖、贷、勤、助、补为主的资助帮扶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24号    邮政编码:615013    招办电话:(0834)2580038、2580029    学校网址:http://www.xcc.sc.cn    第二十六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西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西昌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2018年西昌学院招生章程2018-06-07
2018年西昌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西昌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第三条 学校名称:西昌学院(中文名),Xichang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代码:10628。第四条 办学地址: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学府路24号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海滨中路24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形式: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    第七条 毕业证书: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西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昌学院;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西昌学院。◆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 西昌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西昌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第九条 西昌学院下设西昌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西昌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有: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社会人才需求、经济发展要求、学校实际,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情况;组织和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1.学校监察处:0834-2580015、25801112.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置的考生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0834-2580015、2580111◆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安排当年的招生专业和计划。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预留计划规定,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给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四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在105%以内)。第十五条 除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第十六条 学校的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第十八条  我校彝加彝单类专业,限招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彝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限招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第十九条  我校2018年在四川省招收免费师范生,招生范围、专业等事宜,依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须组织师范面试,面试不合格者转入本校相关专业学习。第二十条  我校2018年在四川省招收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深度贫困县高职(专科)技术技能人才专科生,招生范围、专业等事宜,依据川人才办[2018]29号和川才办[2018]26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    第二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投档成绩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学校不组织单独考试)和文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预留计划规定,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费用。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免费师范生的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已形成以奖、贷、勤、助、补为主的资助帮扶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学府路24号    邮政编码:615013    招办电话:(0834)2580038、2580029    学校网址:http://www.xcc.sc.cn    第二十八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西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西昌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西昌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16
院校代号: 10628 院校名称: 西昌学院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西昌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多科性本科院校,招生层次有一般本科、高职专科和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等。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西昌市,现有三个校区:北校区、南校区和东校区。 三、录取规则:1、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并符合相关专业的特殊要求。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总分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对于在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3、对同批次中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专业安排上原则上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对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超出我校调档线30分的考生,尽量满足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已录取满额,按志愿顺序安排。4、专业安排原则,主要参考学生的总分、相关科目成绩,结合志愿顺序安排。 5、对男女考生原则上同等对待,体育专业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女生。6、报考师范类各专业的考生要符合师范生体检要求;彝语类专业限招彝族考生,须加试彝语文(一类模式考生除外);报考英语教育专业的考生须英语口试合格。7、艺术、体育类专业的投档模式为,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均上线后,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投档。8、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择优录取。 9、本、专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全部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西昌学院毕业证书。 10、我校今年向录取的学生提供的奖助学金有:(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助学金;(3)国家励志奖学金;(4)国家助学贷款(四川籍考生在生源所在地申请);(5)专业奖学金;(6)优秀学生奖学金;(7)德国友人奖学金;(8)德国汉斯·赛德尔奖学金;(9)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加拿大福慧基金会奖助学金;(10)广州助学金;(11)刘雯助学金;(12)希望奖学金;(13)勤工助学和特困生补助。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34)2580038、13795635336 邮政编码:615013网址:http://www.xcc.sc.cn E-Mail: xcac-zsb@163.com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四川省西昌市北工业园区马坪坝村
  • 电话:
    %u0030%u0038%u0033%u0034-%u0032%u0035%u0038%u0030%u0030%u0033%u0038
  • 邮编:
    61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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