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照被损毁不能继续使用的;
2、护照遗失的;
3、护照被盗的。
1、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所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办证的意见、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和同版纸质相片1张(相片尺寸:48*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白色背景、深色衣服、不得着制式服装;头发不遮双耳、不披肩;不得佩戴装饰品);
3、提交填写规范、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回答民警的询问;
4、现场采集指纹和签名(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的,应当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受理机构换发护照、补采指纹;十六周岁以下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确定是否采集指纹;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申请人可以不签名);
5、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其人事主管部门的意见。
注:提交的各种表格、材料均为A4规格。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凉山州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电话:0834-2286672
地址:正义路
2、办公时间
(1)日常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2)寒假办公时间(1月15日至2月15日)
星期一至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3)暑假办公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一、办理时限
1、申请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
2、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3、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办理费用
因原普通护照被盗、损毁、丢失补发普通护照 2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